用稳定时间作为评价标准,用100mL发泡液制备泡沫,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体积剩下100mL时,可认为泡沫基本消亡,记录此时的时间即为泡沫稳定时间。
采用泡沫高度随时间的变化趋势来评价泡沫稳定性变化越缓和则稳定性越高。不统一的性能评价标准造成发泡剂的性能对比及学术交流的不便,因此,制定一个合理统一的标准非常重要。泡沫稳定性评价标准需针对泡沫的具体用途做出最合理的选择。对于泡沫混凝土而言,其制备中一个关键技术是如何保证浇注后不塌模,这就要求在水泥料浆凝结之前泡沫不能出现大量的破灭。在配合一定早强剂、速凝剂的条件下,水泥料浆会在1h甚至更短的时间内就发生终凝,所以泡沫稳定性以这段时间作为标准较为适宜。对于FA-R发泡剂,1h内泡沫体积变化较小,且测量时存在一定不便和误差,所以采用体积变化来衡量稳定性并不
准确。由于泡沫破灭的主要原因是液膜的排液使膜减薄,使其对泡沫的保护作用降低。因此,本研究采用1h泌水率来反映泡沫排液状况,进而评价本实验中FA-R发泡剂泡沫稳定性较为适宜。
国家标准JG T266-2011泡沫混凝土标准里对泡沫混凝土用发泡剂做了以下指标规定:
发泡倍数 >20
沉降距/mm <10
泌水量/mL <80